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實現(xiàn)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遠景目標中強調了“基本實現(xiàn)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使“法治”再度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一個熱詞。這個目標是黨中央站在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fā)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取得重大進展的新起點上進行的再次莊嚴宣示。
學理層面的法治思想最初萌芽于古希臘。早在兩千多年前,亞里士多德就曾提出:“法治應當包括這樣的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本身是制訂得良好的法律”。由此可見,法治的基本特征就是成文法律要具有權威性以及這種法的形態(tài)及其實施必須是良法,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言的“良法善治”。近代以來,法治在原有的規(guī)則之治、法律至上、良法善治基礎上進一步擴展出制約公權、保障私權的內在價值體現(xiàn)。我們黨對“法治”蘊意的闡釋是:法治之路是實現(xiàn)中國夢的必由之路,我們必須崇尚法治,必須有良好的立法,權力必須受到制約,要把權力關到法律和制度的籠子里,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理念,保障人民的權利,讓人民真正當家作主,讓人民生活得更幸福。這就是我們的根本追求,就是我們的法治觀。它是一個思想體系、一種哲學理念、一種先進的世界觀和價值觀。
法治即依法之治
法治體系這一概念始自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至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能力”的政策要求,即關鍵要在法治的體系化建設上下功夫,要把法治體系建設與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有機結合起來。
在我們黨的長期執(zhí)政歷程中,不斷對國家治理問題進行著深度的理論和實踐探索,因此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根本性成就。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市鄉(xiāng)村社會各方面建設都穩(wěn)健地行進在依法之治的軌道上。實踐成果也讓我們更加深刻認識到,改革開放越深入就越需要突出強調法治,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越復雜就越需要突顯強化法治,依法之治是最穩(wěn)定、可靠的國家政權治理方式,中國共產黨提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依靠憲法法律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通過運用科學的法治思維、行使切實可行的法治舉措等社會管理實踐,使全體民眾對于國家法治建設的基本規(guī)律、依法治國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關系的認識不斷得到夯實與強化。當我國社會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并將其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予以有力推進,治理實踐與理論創(chuàng)新循環(huán)往復、不斷增進,從理論和實踐結合上不斷取得新成果,形成了新時代加強國家法治建設的思想理論成果,指引著全社會各領域、各階層、各類社會主體利用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依法應對各類復雜社會形態(tài)下的重大挑戰(zhàn)、強有力地抵御重大政治和經濟風險、有效克服和化解所面臨的重大阻力及重大矛盾,更好地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fā)展利益。
法治即為民之治
長久以來,我們黨始終堅持國家的一切權力源自于人民、歸屬于人民,始終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把最廣大人民的生存權、發(fā)展權作為國家社會治理中首要的基本人權,協(xié)調推進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環(huán)境等各方面權利,努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
中國共產黨的執(zhí)政理念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努力把體現(xiàn)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當前廣大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黨和政府孜孜以求的奮斗目標。“十三五”時期,我國脫貧攻堅成果舉世矚目,5575萬農村貧困人口實現(xiàn)脫貧,在社會保障、鄉(xiāng)村振興、工程建設、土地征用、危房改造等方面的行政立法和規(guī)范性文件出臺,每一項都與脫貧攻堅息息相關;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階段,通過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穩(wěn)步推進、堅持依法治校、堅持深化改革和堅持完善法律體系,高等教育法治化成功推動了中國高等教育大國地位的建立;通過推進法治建設,社會保障法治框架初步形成,法律制度不斷優(yōu)化,公平性顯著增強,法律實施取得良好效果,權利救濟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jù),立法機關對社會保障的監(jiān)督明顯加強,我國已建成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醫(yī)療保險覆蓋超過13億人,基本養(yǎng)老保險覆蓋近10億人。這些成就充分強化了法治就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極大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為推進國家法治體系建設下的人的全面發(fā)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奠定了堅實基礎、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
法治即求實之治
理論的價值歷來就在于指導實踐。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再次彰顯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來源于實踐、扎根于實踐,為我們從把握新發(fā)展階段、貫徹新發(fā)展理念、構建新發(fā)展格局的實際出發(fā),著力解決法治領域突出問題,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指明了方向。
黨的十九大后,黨中央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從全局和戰(zhàn)略高度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能力的要求基礎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十四五”時期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新部署,要求有效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憲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只有通過不斷健全和完善管黨治黨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確保各級黨的領導干部“關鍵少數(shù)”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用黨規(guī)國法的雙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才能回應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對依法執(zhí)政的內在需求。如果國家法律管不住“關鍵少數(shù)”,那么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就會出現(xiàn)大量的制度漏洞,導致國家憲法和法律在實踐中很難發(fā)揮出定紛止爭的制度功能,法治的治理效能無法有效體現(xiàn)。只有執(zhí)政黨依法執(zhí)政能力提高了,黨員干部依法辦事水平增強了,黨的執(zhí)政地位才能得到鞏固,黨的各項主張也才能得到更好的貫徹落實,才能真正落實我們黨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要求。也唯有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在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率先示范引領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xiàn)。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切都要以實際保障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有效保障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與此同時,我們仍需以問題為導向,既強調立足當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又強調著眼長遠,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促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成效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效能,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以及領導干部更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通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身所具有的體系覆蓋力、體系構建力和規(guī)范統(tǒng)籌力,確保政府和掌握公共權力的機構及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所構建的法治秩序之中,有力地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各項工作的落實,把法治對治理效能的保障和激勵作用充分調動起來。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變革。當下,我們行進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前人從來沒有走過的,更沒有先期經驗可供參考借鑒。在我國這樣一個步入現(xiàn)代化時間并不很長的國家里,怎么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道路,確實是一個挑戰(zhàn)。但是,在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強有力指引下,充分運用法治之力,有效應對變局、開拓新局,為鞏固和夯實“中國之治”提供最基本最穩(wěn)定最可靠的保障,全體人民始終信念堅定,始終步履堅定,凝心聚力地走下去,必定能夠創(chuàng)造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生動實踐,開創(chuàng)出良法善治的社會主義法治新境界。
(作者系市法院法官、內蒙古法學會理事、自治區(qū)法律法學人才獎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