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文化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文化需求,我市于2015年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017年,我市將其更名為旅游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成為全區唯一設有旅游文化產業專項資金的盟市。
旅游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有力推動了我市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投用以來,共支出7900萬元,扶持項目134個,其中重大項目7個、重點門類項目91個、公共文化服務項目37個。市、區兩級合力打造的黃河灣步行街文旅商綜合體被評為國家級旅游休閑街區、全國非遺與旅游融合發展優選項目,正在推動建設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
強化組織保障 完善工作舉措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要求,我市舉辦文化產業統計培訓班,并組織18個部門召開文化產業調查部署會、推進會、調研成果匯報會等,形成專題報告,為市委議事決策提供依據。經2014年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研究,同意設立巴彥淖爾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并在規范性文件《巴彥淖爾市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中明確:“建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和扶持各類市場主體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專項資金申報評估機制和使用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我市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并成立領導小組,明確由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文化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組長任專項資金小組組長,由文化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及其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市財政局負責資金撥付監督的體制機制。
根據中央、自治區黨委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在參照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基礎上,我市廣泛借鑒廈門市、長沙市、蘇州市、西安市等地近年出臺的資金管理辦法,結合《巴彥淖爾市本級關于進一步規范轉移支付資金申報、分配下達有關事宜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科學論證、突出重點、注重績效、規范管理的原則,自資金投用以來3次修訂資金管理辦法,對資金領導小組職責分工、項目申報和管理、資金下撥和使用、預算績效管理等方面進行優化調整,建立起完善的資金使用管理體系。同時堅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按照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旅游文化產業重點方向,每年對申報事宜進行調整,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以“扶大、扶強、扶優、扶特、扶新”為原則,按照合規性審查、財務評審、業務評審、實地踏勘、公示等環節進行評審、核查,著力提升旅游文化產業創新力和競爭力。
聚焦重點項目 提升資金效能 助推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專項資金投用過程中,我市著重抓好重大項目,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先后扶持納林湖文化產業園、黃河河套文化旅游區、河套農耕文化博覽園、五原印巷文旅創意園、黃河灣步行街等一批重點項目,累計投入3500余萬元,以財政專項資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項目總造價超18億元。
抓實重點產業,堅持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發揮資源儲備優勢,大力扶持工藝美術、創意包裝印刷等重點門類的新設備新技術使用,累計投入資金2200余萬元,推動生產方式換代、銷售模式提檔。版權交易、文物復刻、博物館元素衍生品等高附加值新業態逐步成型,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
抓出地域特色,以“助力脫貧攻堅”和“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為重點,先后扶持民宿采摘園、河套羊皮粘貼畫、河套蘆葦畫、葦蒲文旅紀念品等鄉村文旅項目,推動做精“農”的基礎產品、做優“文”的衍生產品、提高“游”的體驗產品。
抓牢公共文化服務,在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建黨100周年、自治區成立70周年、河套灌區申遺等重大事件和重要時間節點,累計投入資金1600余萬元,先后扶持河套文化藝術中心劇場設施更新、巴彥淖爾影劇院加固修繕保護升級等公共文化類項目,有效解決了全市文旅產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