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知識 應知應會
一、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是:
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總目標是:
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
三、黨的民族工作的主題(兩個共同):
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
四、“三個離不開”:
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
五、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要注重“三化”:
人文化、實體化、大眾化。
六、促進各民族“三交”: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七、中華民族歷史觀“四個共同”:
我們遼闊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開拓的;我們悠久的歷史是各民族共同書寫的;我們燦爛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創造的;我們偉大的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八、“四個與共”:
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
九、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四個必然要求”:
維護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必然要求;黨的民族工作開創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十、民族工作創新發展要處理好的“四個關系”:
共同性和差異性的關系;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各民族意識的關系;中華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關系;物質和精神的關系。
十一、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的理念“四個重在”:
重在平時、重在交心、重在行動、重在基層。
十二、“五個認同”:
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
十三、“馬克思主義“五觀”:
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
十四、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五大重點任務”:
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堅決防范民族領域重大風險隱患。
十五、“六句話的事實和道理”:
內蒙古地區是中國共產黨最早建立黨組織的民族地區;內蒙古自治區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領導下建立的;內蒙古是在黨中央的支持下發展起來的;內蒙古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偏差都是黨中央幫助糾正的;內蒙古新時代的發展成就是在習近平總書記親切關懷和指引下取得的;內蒙古作為模范自治區模范就模范在聽黨的話上。
十六、民族團結“六個相互”:
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賞、相互學習、相互幫助。
十七、七個“作模范”:
在感黨恩聽黨話、緊跟習近平總書記奮進新征程上作模范;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上作模范;在民族地區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作模范;在邊疆民族地區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在興邊穩邊固邊上作模范;在邊疆地區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上作模范;在弘揚新風正氣上作模范。
十八、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八進”:
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蘇木鄉鎮、進學校、進連隊、進宗教活動場所、進網絡。
十九、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一周兩月”:
每年五月份為民族政策宣傳月,五月份最后一周為民族法治宣傳周;每年九月份為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月。
二十、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十二個必須”:
一是必須從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高度把握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歷史方位,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統籌謀劃和推進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二是必須把推動各民族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共同奮斗作為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務,促進各民族緊跟時代步伐,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三是必須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推動各民族堅定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高度認同,不斷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四是必須堅持正確的中華民族歷史觀,增強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和自豪感。五是必須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證各民族共同當家作主、參與國家事務管理,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六是必須高舉中華民族大團結旗幟,促進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七是必須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實施,支持各民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實現共同發展、共同富裕。八是必須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使各民族人心歸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團結奮進的強大精神紐帶。九是必須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團結統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十是必須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十一是必須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教育引導各民族繼承和發揚愛國主義傳統,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十二是必須堅持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提升解決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一、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百千萬示范引領”工程:
到2027年,全區國家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超過100個,自治區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超過1000個,盟市和旗縣級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超過10000個目標。
二十二、《憲法》對我國多民族基本國情的概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
二十三、我國的民族政策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堅持民族平等團結、民族區域自治、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文化事業、培養少數民族干部、發展少數民族科教文衛等事業、使用和發展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內容。
二十四、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的內涵:
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各民族群眾為主體,通過鞏固和加強社會主義民族關系的綜合舉措,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創造性推動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實踐過程。
二十五、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基本原則:
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堅持以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為根本途徑,堅持以“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為總目標,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促進民族團結,遵循社會團結規律,堅持正面引導,堅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十六、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總體目標:
通過全面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和黨的民族理論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眾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堅定;民族團結進步價值理念廣泛弘揚,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凝聚力不斷增強;依法治理民族事務能力顯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進一步鞏固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