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烏拉特后旗高度重視林長制工作,全面推動林長制轉化為高效的林草治理模式,助力實現“林長治”。
精準聚焦“林”字督辦。烏拉特后旗林業和草原局嚴格遵循《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內蒙古自治區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規定》,依法進行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審核報批工作。目前已完成征占用林地草原審核審批25項、辦理采伐證102件,完成采伐量達1881立方米。此外,針對毀林毀草案件,推進森林草原督查案件查辦20件,整治林草違法圖斑20個,查處禁牧休牧違法案件48起。
嚴格落實“長”字責任。全旗共設立旗級林長(副林長)7人,鄉鎮級林長(副林長)81人,村級林長84人,形成了各級林長“分級負責”的責任機制。2024年,旗林長已簽發“林長令”1份,召開會議10次,下發督辦函1份和通報1期;三級林長共開展巡林3471次,通過各級林長的密切協作和責任落實,確保了工作到位。
探索創新“制”字模式。烏拉特后旗林長制辦公室編制并印發《林長制工作資料匯編》和《林長巡查手冊》,將這些資料發放到各級林長及蘇木鎮、嘎查村和林場,以壓實三級林長責任,推動林長制五項制度的落地生根。此外,蘇木鎮、嘎查村分別設立林長公示牌63塊,全面構建起黨委領導、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調、全域覆蓋、源頭治理的長效機制。通過使用林長制APP,實現了上下協同、精準管理、常態巡林和數據共享,大幅提升了林長制工作的整體水平。
烏拉特后旗林業和草原局通過推深做實“林長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該制度,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林草治理模式。其多層次、全方位的創新探索為全市林草資源保護與治理提供了示范作用,助力實現“林長治”的長遠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