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早教、健身等預付式消費領域出現的“職業閉店人”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受到社會關注。為防范職業閉店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提醒消費者:預付式消費需謹慎決定、量力而行;預付式消費務必簽署書面合同;如遇有閉店操作,消費者應先留證再投訴。 中消協此番提醒,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消費者要用好新的法律武器。今年7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設立“書面合同”、強化“按約履行”、明確“事中告知”三個方面強化了經營者的義務,并對預收費用后卷款跑路行為明確了罰則。消費者只有掌握這些維權利器,腰桿子才能硬起來。 預付式消費之所以受熱捧,是因為所謂的雙贏。消費者選擇預付式消費,便會得到各種福利待遇,主要是節省荷包的開支。同時,商家借助預付式消費,鎖定客源,回籠資金,便于迅速擴展業務。然而,正如“職業閉店人”所起底的:“只要有預售制就有跑路的可能。”辦卡容易退費難,商家一旦掌握了套利的優勢條件,亦步亦趨的消費者要避坑談何容易。所以,消費者付款前先要問問自己,究竟有沒有消費的真實意愿和能力。對消費者來說,理性選擇是第一道考驗。如果只是貪圖優惠,而對潛在風險毫無戒備,難免遭人算計。 消費者遇到的第二道考驗是簽約。從現實情況來看,商家往往只是發放“會員卡”,而不提供書面合同。正因為如此,商家才有了虛假宣傳、誘騙消費、暗設霸王條款的操作空間。一旦遇到糾紛,“職業閉店人”從中作梗,消費者就處于口說無憑的弱勢地位。依據《條例》規定,所有的預付款消費,經營者都應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如果經營者沒有按約提供服務,應按照消費者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否則將面臨行政處罰。所以,如果不能順利訂立書面合同,消費者更要謹慎選擇,切莫沖動消費。 消費者遇到的第三道考驗是取證。如果商家有“跑路”“閉店”的征兆,消費者要有意識做好證據收集。譬如,商家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是否停止收取預付款?又如,商家決定停業或遷移服務場所,有沒有提前30天告知消費者?如果商家有這些異常舉動,消費者都應引起高度警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下一步采取投訴舉報等維權措施的前提。《條例》明確由行政機關通過受理投訴對經營者進行處罰,無疑提高了違法成本、加大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