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領養貓咪”“免費帶回家”“給小動物一個溫暖的家”,看到這樣的信息,你是否會心動?然而,這可能是商家的一種捆綁消費套路。
近年來,“免費領養”寵物售賣模式在各地悄然興起。部分經營者卻以“免費領養”為噱頭,誘導消費者簽訂寵物用品購銷合同,消費者實際支出費用遠高于購買寵物的市場價格。近日,有消費者投訴,稱其被重慶某寵物銷售公司誘導簽署了寵物領養合同,簽署前對“需連續購買18個月以上、每月278元的寵物生活用品”“違約需賠償6000元”等內容并不知情,簽署后才發現自己掉進了商家設置的陷阱。
令人擔憂的是,其捆綁銷售的貓糧不僅價格遠高于市面上的國產貓糧,更是質量堪憂,連具體的配料表都沒有。有寵物醫院醫生表示,沒有配料表的貓糧可能含有有害添加劑、重金屬等不明成分,會對貓咪的肝腎等器官造成嚴重損害。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這種名為“免費領養”、實為“寵物買賣”的商家行為,已然涉嫌虛假宣傳和欺詐,是對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的侵犯;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三無產品”的做法,也是對寵物生命健康的不負責任。
用領養代替購買,本是一種充滿愛心的行為,通過各方接力給流浪動物一個溫暖的家。當消費者看到免費領養信息,并與其中的小動物產生互動時,內心中柔軟的部分很容易被戳中,防備心也會相應降低。一些不法商家利用這一心理,嘴上說著“免費”,實際上卻巧立名目,想方設法薅消費者羊毛,是在以不道德的手段消費人們的善良與愛心。
對于此類亂象,消費者固然有必要提高警惕,注意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機構、留存好相關單據,并要求對方出具寵物健康報告、疫苗接種記錄等憑證,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于這一新興業態,有關部門還需進一步細化規范,明確商業售賣和公益領養的準入門檻、認定方式和運營規則,讓商業的歸商業,公益的歸公益,在各自的領域內得到有效規范。網絡平臺也需夯實主體責任,對入駐商家的資質和宣傳內容進行嚴格審核,并暢通舉報渠道,及時過濾掉不法商家。只有各方合力,織密監管之網,才能防止不良商家有意鉆空子,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讓人們的愛心不被消費、落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