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河63家定點醫藥機構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的相關規定,臨河63家定點醫藥機構主動提交定點醫藥機構醫保服務終止申請備案表,現解除該醫藥機構的醫療保障服務定點協議,取消其醫保定點服務單位資格。
取消醫保定點服務資格醫藥機構名單
據臨河區醫療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