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烏拉特前旗重拳出擊,啟動為期一個月的地下水超采區專項執法行動,全力維護良好水事秩序,守護有限的地下水資源。此次行動,是該旗在全區率先開展的一次農牧民違規取用地下水執法行動,共計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35件,其中4起案件訴訟到法院,待強制執行,對破壞機電井計量設施和違規取用地下水等違法行為形成了有效的震懾,使依法管水護水意識深入人心。
高位推動,周密部署落實。制定印發《烏拉特前旗超采區綜合治理專項執法行動方案》,明確行動任務、分工及時限要求;旗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專項執法行動工作啟動會,進一步壓實責任;分管水利、公安的旗領導及蘇木鎮處級包聯領導帶隊深入水事違法行為多發、敏感地區,坐鎮督導專項執法行動工作;旗、鎮各相關部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全面形成執法合力。
宣傳引導,厚植節水意識。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制作短視頻、融媒體、公眾號、重要交通路段布設標語等方式,全方位、廣覆蓋宣傳地下水法規政策;旗分管領導和檢察、水利部門負責人深入相關蘇木鎮親自向鎮、村干部及井長、農牧民代表等集中闡釋宣講地下水法規政策;水利執法隊伍與蘇木鎮配合,不分晝夜、放棄公休節假日,深入農戶家中耐心細致地講解地下水法規政策,引導農戶深刻理解并積極支持地下水超采區治理工作。
多點發力,排查問題線索。通過采取日常巡查與突擊檢查、利用機電井水電雙控平臺監測、增設群眾舉報渠道等方式,精準收集違規行為線索,形成良好的社會共治氛圍。
部門聯動,凝聚執法合力。聚焦重點區域的重點違規取用水行為,采取“行政監管+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執法保障”的治水管水新模式,組建了一支由水利、公安、檢察、法院牽頭的聯合執法組,堅持會商研判、執法監督、線索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報等工作機制,對違規取用水且暴力抗拒執法等違法行為采取了零容忍態度,對違法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有效遏制了擅自停止節水設備和取水設施行為的蔓延。
警示震懾,維護用水秩序。堅持正向引導和警示震懾并重,充分利用媒體和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平臺,“線上+線下”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依法治水環境。
接下來,該旗將持續推動專項執法常態化,認真排查處置各類水事違法行為,不斷提高水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鞏固專項執法成果,切實筑牢守護生命之水的法治“堤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