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來,烏拉特前旗立足部門職能職責,突出考核重點,精簡指標體系,改進考核方式,提高考核實效,持續推進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
堅持“共性+個性”,突出差異化考核。緊緊圍繞全旗中心工作和階段性重要任務,聚焦服務落實“五大任務”“六個工程”業績和全面從嚴治黨等重點工作,及時修訂科級領導班子績效考核指標。將全旗74個部門單位分為蘇木鎮、農牧場、旗直單位、旗屬國有企業4個類別,根據資源稟賦、發展基礎、比較優勢等特點,實行“一類一表”差異化考核,分領域排名,客觀公正反映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綜合表現,變“一刀切”為“分類考”,有效激活干部隊伍干事創業活力。
堅持“定量+定性”,突出精簡優化。為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按照不考一般性事務工作的要求,嚴把指標列入關,突出考實績、考高質量發展、考群眾最關心的事。充分開展歸類合并指標類型,兼顧定量和定性同步推進,定性指標盡量采用定量評價要素,定量評價要素占70%以上,從而不斷提高考核指標的精準性。同時科學簡化考核方式,采取“五不一集中”(不召開動員會、不召開反饋會,不聽取匯報、不查資料、不看臺賬,全旗集中組織一次考核)的方式,對蘇木鎮農牧場和旗直部門進行年底綜合考核,有效避免了重復和多頭考核現象,變“單一考”為“綜合判”,真正以考核促進服務優化、效能提升。
堅持“正向+反向”,突出激勵鞭策。為破除“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怪圈,烏拉特前旗加大“正向+反向”獎罰力度,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項在績效考核指標總得分上加1分;參加旗級“鄉村全面振興擂臺比武”和“公述民評”獲獎的單位,在績效考核指標總得分上加0.5分,領導干部年度考核優秀比例提高10%,對“公述民評”活動連續兩年排名后3位的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年度實績考核評優比例降至15%。通過正向激勵和反向約束,樹立“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的鮮明導向,推動領導干部在各項工作中勇于擔當、爭先創優、干事創業,為推動烏拉特前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