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五原縣交管大隊將啟用區間測速電子監控抓拍設備,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1. 區間測速位置及限速值(雙向抓拍):110國道871公里400米—884公里400米(全長13公里),限速值為80公里/小時。
2. 啟用時間測速設備將于2025年1月17日0時正式啟用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五原縣大隊
2025年1月9日